为保障劳工权益,遵守企业道德伦理,善尽企业社会责任,本公司以下列承诺,作为推行社会责任工作之最高指导原则:
劳工与人权
● 自由择业 不得限制员工在工作场所及进出办公场所的自由,不得作为雇佣条件,要求员工上缴任何由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除非依据法律要求必须保留工作许可。
● 青年员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所有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有可能危及到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
● 工作时间 除非是紧急或异常情况下,一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在内不应超过60小时,每周7天应当允许员工至少休息一天。
● 薪资福利 依据劳基法规定,员工的加班工资应高于正常的每小时工资水准,禁止扣除工资作为纪律处分的手段。
● 人道待遇
● 反歧视 公司不会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现、种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身份、受保护的退伍军人身份,受保护的基因资讯或婚姻状况等在发放工资,升迁、奖励、培训机会等聘用或雇用行为中歧视员工。
● 自由结社 员工应能够在不用担心报复、威胁或骚扰的情况下,公开地就工作条件与管理层沟通。
道德
● 诚信经营
● 无不正当收益
● 资讯揭露
依照适用法规和主要的行业惯例公开有关参与者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实践、商业活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和绩效的资讯。在供应链中伪造记录或对情况或操作进行虚假陈述都是不可接受的。
● 知识产权
● 公平交易 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公平竞争,公司员工不得采用不适当的或非法的手段获得他人拥有的保密或专有的竞争资讯;本公司员工亦不得使用或透露其在之前在其他公司就职期间获得的保密或者专有资讯。
● 身份保护与无报复政策 应制定沟通措施,让员工能够提出疑虑尔无需担心遭到报复。
● 负责任的矿物采购 并对这些矿物的来源和监管链实施尽职审查,并应在客户请求时向其提供尽职审查的具体措施。
● 隐私 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共用个人资讯时,应遵守与隐私和资讯安全有关的法规。